
總統蔡英文的論文門醜聞將再有新進展!蔡英文去年狀告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台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與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等3位教授妨害名譽,成為台灣史上首位總統狀告平民的案例。歷經長達1年多的時間後,北檢日前首度發出傳票,排定今(14日)上午9:30面訊賀、彭2人。據悉,賀德芬拒絕出席,並發出聲明怒批查案的檢察官!
賀德芬稍早請同案被告彭文正教授當庭宣讀她的聲明,聲明內容指出,「台北地檢署莫名將與本人毫無關係的十五個案件,併案處理,將本人列為被告,令本人無端承受各項罪名。且承辦檢察官黃偉與書記官於開庭期前雙雙休假,致令本人無從查知這十五個案件的案由及原告為何人,而無法提供證物及請求傳訊證人」。
賀德芬表示,「台北地檢署以掛號405552號函件送達之傳票,除並列十五件案號於備註欄外,文句語意未曾完結,不能理解其真意,完全不符法定公文要件,真偽難辨,更有羅織入罪之恐懼,本人實礙難出庭應訊」。
賀德芬表示,「9478號案,經蔡英文於108年9月4日透過總統府提出告訴,已歷時十三個月餘,縱經我等被告再三請求及早開庭,以杜社會紛爭,但都為台北地檢署置若罔聞。實則我等被告從未隱諱質疑蔡英文博士學位真偽之事實,更積極查證,提供各項證據,以證我等所言為真。 檢察官只要秉於職權,令原告提出,1、一點五個博士學位證書,2、博士論文正確題目,3、指導教授姓名,4、口試委員名單,5、真本博士論文,或者傳喚蔡英文出庭對質,立即就可還原真相,定爭止紛」。
賀德芬痛斥,「檢察官黃偉,怠忽職守,延宕案件,未能及時保全證據,縱令原告動用國家機器,集體掩護犯行,還草率簽發不倫不類的傳票,完全未盡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實施刑事訴訟法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就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一律注意』。之義務,有違法律程序正義,及實質上,法律應維護社會正義之本質,而有濫權違法,司法迫害之嫌」。
最後賀德芬說,「我是純粹的法律人,一生以促進台灣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為職志。期許法律界的俊彥新秀,莫忘投身法界的初衷,更應時刻自我惕勵,切莫做了統治者的工具,獨裁者的鷹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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