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今(22日)表示,監院院長責任重大,必須超越黨派;倘若立法院通過提名,將會正式退出所有政黨的職務,並退出政黨及政黨活動。但其實翻開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條文中就已明定「黨員擔任監察委員及所屬機關政務職務期間應暫予辦理黨籍註銷,俟其不再擔任前列職務後即予恢復黨籍」,換句話說,陳菊擔任監察院長,註銷黨籍是必然的,且卸任之後就會恢復。
總統府公布監察院被提名人名單,正式宣布由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被提名為第6屆監察院院長、兼首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則在記者會上宣布,監院院長責任重大,必須超越黨派;她會在立法院通過提名後,辭去所有政黨職務,退出政黨,包括政黨活動,依民進黨內辦法註銷黨籍。陳菊聲稱,對於宣布將退出她參與創立的民進黨,陳菊說,在爭取民主自由、捍衛人權尊嚴,包括公義社會建立等,她走了50年,她的生命因為參與這些過程而豐富,非常有意義,今天她的角色必須逐漸淡出政治功能,有機會回到當時從政的初衷,「莫忘初衷」,她回到追求人民保護、讓台灣社會沒有恐懼壓迫,她也謝謝所有在這個過程中,讓台灣更美好的朋友。
但真的是這樣子嗎?根據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第七條規定,「黨員擔任司法人員、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及所屬機關政務職務期間應暫予辦理黨籍註銷,俟其不再擔任前列職務後即予恢復黨籍」,也就是陳菊擔任監察院長,依照民進黨規定本來就是要註銷黨籍,並且在卸任之後就會恢復,並非因為自身多麼偉大的情操而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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