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完全執政5年,卻屢屢開民主倒車,如今更要有意重啟《數位通訊傳播法》,強化網路管理,並同時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規畫成立數位發展部;此外,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日前提案修正《公投法》,除了增訂連署人名冊應親自簽名或蓋章,還要填基本資料及貼附身分證影本。在野立委抨擊這項提案侵犯人民權利,大走回頭路。
《中國時報》報導,NCC於2年多前草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計畫強化網路監管審查,當時包括LINE、Facebook、Apple、Twitter等網路平台業者組成「亞洲互聯網聯盟」(AIC),發出公開信給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表達社會對於該法可能危害言論自由的疑慮,要求行政院撤回,最終立法院未完成立法程序。
如今,NCC有意重啟《數位通訊傳播法》,強化網路管理,同時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規畫成立數位發展部,讓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疑,《數位通傳法》的立法與治理思維應以保護使用者個資、維護言論自由與網路秩序為基礎,若政府以落後的媒體管理思維,甚至有言論審查的想望來立法管理網路。
不僅如此,根據《聯合報》報導,綠委蘇巧慧等人提案修正《公投法》,提案內文指出,維護連署的獨立公正性,擬增訂連署人名冊除應親自簽名或蓋章外,也應填具基本資料及貼附身分證影本。草案並明定,戶政機關如果刪除人數超過三萬人、或是刪除連署人數十分之一以上者,中選會應公告該公投案不成立。該草案上周已在立法院會完成一讀付委。
對此,國民黨立委林為洲痛批,公投是民進黨長期以來追求的價值、公民直接權利,現在要走回頭路是嚴重雙標;現有機制只要確認是連署人自己的意思表達就算有效,民進黨要修法改為提供身分證影本,已經違反個資法,也侵犯人民權利。他直呼該提案簡直不可思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