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肺炎蔓延,台灣民俗信仰大甲媽祖遶境是否舉辦,引發討論。律師童文薰在臉書砲轟蔡政府,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稱,「禁止醫事人員出國,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亂擴權!禁止媽祖繞境有完整法律授權,卻曠職不行動!」但綠委鄭運鵬卻拿《防疫紓困特別條例》第7條稱,他不建議立刻動用特別條例第七條的應變特權。蔡政府至今仍未決定,到底要引用哪一條在防疫期間規範大型活動。
律師童文薰在臉書砲轟,「禁止醫事人員出國,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亂擴權!禁止媽祖繞境有完整法律授權,卻曠職不行動!」更要蔡政府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條文看完,「特別是最後兩行字!弄清楚現在該由誰指示辦理!」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包括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此外,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且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然而,根據《聯合報》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引用《防疫紓困特別條例》稱,「他不建議立刻動用特別條例第七條的應變特權,因政府無法判斷個別活動是幾千人或幾萬人,如果要求,就一定是單一標準,所有活動一視同仁,事情就大條了。現在世界各國、甚至用奧運都在考量延後或取消,還是希望各主辦單位可以先自己判斷」。截稿為止,蔡政府既未引用《防疫紓困特別條例》也為引用原有的《傳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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