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政府要效仿共產黨了嗎?行政院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其中第15條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得不受各級國土計畫限制變更土地使用,引發環團怒轟,行政院作法「相當鴨霸」,更批「未來只要冠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就可以不受約束,具爭議的開發案只要走這個制度缺口,形同特權通道」!
內政部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考量政府因應國家整體發展需要,提出的重大建設計畫,若與國土計畫內容不符,國土計畫又無法配合檢討變更時,將影響國家發展,因此修正國土計畫法第15條第3項,增訂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對此,民眾黨立委蔡壁如痛批,「火大,更火大!防疫優先,別趁火打劫!」,更質疑「這個政府真的怪怪的,要衝衝衝的話,《礦業法》怎麼不先處理」。
不只在野黨,環團更是氣炸。根據《上下游市集》報導,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認為,行政院本次作法「相當鴨霸」,現有國土計畫開闢平台,讓各部門提出土地使用需求並討論,任何開發需求皆可以此程序進入討論。行政院卻選擇打破遊戲規則,毀去國土計畫的上位計畫指導原則,民間多年的努力,國土利用的理性秩序將毀於一旦。吳說,「任何開發案在現有審議程序都可以納進來討論,不懂為何行政院現在就要打破國土計畫好不容易建立的規則。未來各項爭議性的案子,只要冠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就可以不受約束,具爭議的開發案只要走這個制度缺口,形同特權通道」。
不僅如此,就連在蔡政府內曾任環保署副署長的詹順貴也質疑,本次修法之一是將縣市國土計畫的公告期程延後,如果地方政府作業趕不及,他認為適當延期無不可。但是第15條修法,則是一個嚴重的倒退警訊。詹順貴痛批,「行政院定義的重大建設是什麼?這種立法太過於人治!過去經濟思維是發展至上,然而國家核定重大建設根本沒有標準。從扁政府時期大投資大溫暖、馬政府的愛台十二項建設,八年八千億,一大堆名堂都是吹噓」。
內政部今(23日)下午則發布新聞稿指辯稱,這次修正是為賦予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國際政治經濟情勢快速變化趨勢,辦理過程均將開放民眾參與,並無開發至上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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